工信部:大力培育工业互联网龙头企业和“专精特新”中小企业******
中新网1月18日电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18日举行新闻发布会,工业和信息化部新闻发言人、信息通信管理局局长赵志国在会上表示,下一步,我们将重点从三个方面发力,加快工业互联网规模化发展,推动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,不断释放产业升级动力,助力工业经济稳步回升。
一是优环境,加强政策引导。会同各部门、各地方扎实推进《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三年行动计划(2021-2023年)》,确保各项工作圆满收官,研究制定促进工业互联网规模化发展的政策举措,进一步完善顶层设计,用好用足财税金融相关政策,加强产融合作、产教结合,进一步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。
二是抓创新,增强发展动能。强化技术创新,深入实施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工程,打好技术攻坚战,完善标准体系,破解制约规模化发展的关键短板。深化产业创新,支持电信企业、互联网平台企业、工业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发挥各自优势加强联动协同,大力培育工业互联网龙头企业和“专精特新”中小企业,壮大工业互联网产业联盟,打造健康可持续的产业生态。
三是强应用,加快推广普及。加快先进工厂培育,推动企业积极利用5G等技术开展工厂数字化改造,促进新技术新场景新模式的广泛应用。加速产业集群升级,开展工业互联网“百城千园行”活动,总结推广成功案例,促进工业园区数字化绿色化发展。深化重点行业拓展,广泛开展供需对接,加强工业互联网在重点产业链普及,以工业互联网的规模化应用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。(中新财经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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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4部门公布内外贸一体化试点地区名单******
新华社北京1月11日电(记者谢希瑶)记者11日从商务部获悉,在地方自愿申报的基础上,经专家评审、向社会公示,商务部等14部门研究确定了内外贸一体化试点地区名单,包括北京市、上海市、江苏省、浙江省(含宁波市)、福建省(含厦门市)、湖南省、广东省(含深圳市)、重庆市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。
据了解,《商务部等14部门办公厅(室)关于公布内外贸一体化试点地区名单的通知》已于近日下发。通知要求,试点地区商务主管部门要牵头会同有关单位建立试点工作联系机制,加强组织协调,进一步完善试点工作方案,紧密围绕完善内外贸一体化体制机制、提高内外贸一体化发展能力、优化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环境确定试点目标、试点任务和职责分工,细化配套政策和工作措施,制定时间表、路线图,确保试点工作落到实处、取得实效。计划单列市可结合实际,单独制定试点工作方案并实施。
通知提出,要突出目标导向,聚焦若干重点产业,力争培育一批内外贸一体化经营企业,打造一批内外贸融合发展平台,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、融合发展的产业集群,建立健全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。要突出问题导向,梳理解决一批市场主体在开展内外贸一体化经营中遇到的实际问题。要及时评估总结,形成一批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和模式,为促进内外贸融合发展发挥示范带动作用。各地区要积极复制推广试点地区成功经验和模式,促进内外贸高效运行、融合发展。